第37章
商羯罗还特别注意到对梵的理解有两种形式。一种认为梵可以有许多名称和形态,可以被条件所限定,具有多样性和差别性(即所谓“有德之梵”)
②参见《广林奥义书》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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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哲学961
会转生,这样也就达到了解脱境界。
奥义书中除了提到上述从不断否定中直觉最高实在的方法外,还提到了瑜伽的方法①。这种方法亦属直觉方法。它在后来钵颠傛利(Patan~jali)的《瑜伽经》出现后得到了较为广泛的传播和发展。
①
显然,这些哲学家力图表明:如果一定要用日常一般的概念范畴来把握梵的话,那就只能说它不是什么,只能在各种具体的否定中去体验。如果你用一般的概念范畴来肯定梵(我)有某些具体的性质,想借此描绘梵,那就说明你没有真正理解梵的实质。正如《由谁奥义书》(Kena
Up。)
2,3中的一句名言所说:“那些(说他们)理解了(梵或阿特曼)的(人)并没有理解(它)
;那些(说他们)没有理解(梵或阿特曼)的(人)却理解了(它)。“
第二节直觉方法在正统哲学流派中的应用
在印度正统六派哲学中,吠檀多派最直接地继承了作为婆罗门教圣典的奥义书中的核心哲学理论,即关于梵(我)
的理论。奥义书中的认识梵本质的“直觉”方法,也被此派所沿用,并有一定的发展。如吠檀多派哲学家商羯罗曾对认识梵(我)时所用的不断否定的手法的目的和意义作了这样的说明:“它(梵)超越言语和思想,不属于‘物体’的范畴……。
‘不是这样,不是这样’这句短语并不绝对否定一切事物,而仅仅否定除了梵之外的一切事物。“
②
奥义书中所使用的这种把握最高本体的方法实际就是一种“直觉”的方法。这些哲学家不承认用逻辑概念或范畴可以认识实在或真理,而认为实在或真理只能在否定具体事物的逻辑概念或思想范畴时去直觉(体验)。也就是说,认为只有排除了理性或逻辑思维,才能领悟宇宙和人的奥秘。
这种“直觉”的方法既是把握最高实体的方法,也是断灭轮回,达到解脱的方法。
根据奥义书的论述②,人如通过直觉而获得梵的真知(梵我同一)
,就将不会再去追求实际不过仅是梵的外物,人若没有了世俗的欲望和追求行为,就不再
①《蛙氏奥义书》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