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数论颂》21及乔荼波陀(Gaudapāda)的注。
③参见自在黑:《数论颂》39—42及乔荼波陀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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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被认为是一独立的精神性实体,这一实体与数论、瑜伽派中论述的另一物质性实体“自性”
(Prakrti)
并列存在,对自性转化出世间事物起某种作用②。
神我本身并不创造什么,也不被什么所创造。数论瑜伽派与一般的印度宗教哲学派别同样主张轮回与解脱之说,因而,在它们的理论中也要涉及轮回主体的问题。从数论派的主要经典《数论颂》的叙述来看,数论派认为轮回的主体是“细身”
(或“相身”
、“限定一元论”
、“二元论”等。尽管这些分支对梵与我的关系有不同说法,但它们有一个共同之处,即都认为“我”有“小我”和“大我”
(梵)之分(无论这种区分是实在的还是虚幻的)
①。这是吠檀多派的‘我论“不同于其他婆罗门教哲学流派的一个主要特点。
婆罗门教哲学流派中的数论派与瑜伽派关于“我”的理论基本一致。在一般的数论与瑜伽派的典籍中(尤其是在中国古代翻译的数论派典籍或汉译佛经对数论派的叙述中)
lin。
ga)。细身是一种细微之物,它由于其细微而不受阻碍,轮转或流动于三世之中③。
瑜伽派对于数论派的这种学说大致赞同。这样,在数论派与瑜伽派中,有关“神我”与“细身”这两个概念的论述就构成了两派“我论”
①关于吠檀多派各主要分支在梵我关系问题上看法的具体差别,本书在前面有较详细论述,此处不再重复。
②参见自在黑:(I-s′varakrsna)
,所谓“我”
与一般的奥义书及其它婆罗门教流派说的“我”
(AtAman)并不相同。
数论派与瑜伽派中说的“我”更为流行的汉译术语是“神我”
(Puru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