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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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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数论派与瑜伽派是婆罗门教哲学流派中关系较为密切的两派。两派的解脱观在总的方面是接近的。

数论派认为,轮回的状态(天道、兽道和人道三界)必

①参见甘格那特。吉哈(Ganganatha

Jha)编《前弥曼差史料》(Pūrva-Mīmāmsā

梵实际只有一个。

在商羯罗看来,人的本性是清净的,一旦人获得梵的真知,消除了主观上的迷误,即达到真解脱①。

弥曼差派在六派哲学中对解脱问题是相对不太关心的一

①参见木村泰贤:《印度六派哲学》,丙午出版社1919年版,第578—602页;参见商羯罗:《梵经注》1,1,11等。

--239

in

Its

Sources)

,巴纳拉斯印度教大学1964年版,第31—32页;参见S。

232印度哲学

派,尤其是在早期。此派的创始人阇弥尼及重要思想家夏伯拉都未直接或清晰地论述过解脱问题,他们注重描述获得天堂生活的途径,但未指明断灭轮回达到解脱之路。而此派后来(8世纪左右)

的两位著名思想家却论及了他们对解脱问题的看法,这两位思想家是普拉帕格拉和枯马立拉。根据普拉帕格拉及其追随者的观点,解脱就是作为人再生之因的法与非法的彻底消失,法与非法产生于人的行为(业)。解脱的途径是:对世间遇到的烦恼产生厌恶,认识到此世的快乐总与痛苦相关联,对享乐不感兴趣,停止作那些被(圣典)禁止作的事和被认为可能带来某种快乐的事,通过承受产生于先前获得的法与非法的经历来减少法与非法等等。总之,要遵循婆罗门教圣典所规定的原则来消除法与非法,使“我”

(灵魂)不再能回到轮回世界中去,此即为解脱①。根据枯马立拉的观点,解脱是“我”摆脱一切痛苦,处于自身(本性)之状态,是“我”所附之现在的身体毁灭和不生未来身体的状态。枯马立拉还认为,认识“我”对获得解脱是必要的,但仅仅认识“我”对解脱还不够,应把“业”与“智”

②结合起来才能获得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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