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因此,果存在(于因中)。
〕10。
显(的特性)是有因、无常、不遍在、变化、多样、依赖、回归、有部分、从属。未显与此相反。
〔显即果,如大等,是有因的……;显以自性为其因,因此,直至五大的整个显是有因的……;它是无常的,因为它由另一(物)产生……;它是不遍在的。显不象自性与神我那样遍在……;它是变化的,它在创造时期迁移……;它是多样的,即(分为)觉、我慢、五唯、十一根和五大……;它是依赖的,即依赖它的因,觉依赖自性,我慢依赖觉,十一根和五唯依赖我慢,五大依赖五唯……;它是回归的,它具有回归(的特性)
,在解体时,五大归于五唯,后者与十一根一起(归)于我慢,我慢(归)于觉,觉(归)于自性……;它是有部分的,声、触、味、色、香是部分,……它是从属的,即它不是独立的,如觉从属于自性,我慢从属于觉,五唯和十一根从属于我慢,五大从属于五唯。
;因为(果有)因的特性。
〔因为无不可被造作。……在这个世界上,我们见不到(本来)非存在之物的产生,正如油不能从(无油之)沙中产生一样。因此,既然只有存在物能被造作,那么“显”在它产生之前就存在于自性之中……;因为(果需)选取质料(因)
,……在这个世界上,人选取其所需之物的质料因。一个需要奶酪的人选取奶,而不选取水……;因为一切(物)
产生于(任何物的情形)是不存在的。……如金不能产生于银、
①根据《金七十论》,有余比量指从果推因,如见江中充满浊水,推知江上源有雨。
〕1。显(由)三德(构成,它)无分别、客观、(有)共同(性)
、无知、能生。本(即未显)亦如此。神我(与此)
相反,但(与上颂所说的未显不同于显的特性)是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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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哲学123
草、尘、沙之中……;因为能作(之因造作)所作(之物)。
此处,我们看到,只有能作(之因)
,如陶工或土、轮、布线、水等材料能从土造出所作(之物)——罐……;因为(果有)因的特性,……如麦(生)于麦,稻(生)于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