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67。由于获得了完美的知识,因而法等就达到了(使自身)不成为因(的状态,但)由于过去行力的影响,(神我)
常住即永恒。
它在(辨别)智未获得前,是迁移的,……它轮转或活动于三世中……。细身不可感受,因为它通过父母生的外部身体呈运动(态)……。熏习即法等……。当(世界)解体时,大至(五)唯等与根一起没入自性。那时(细身)不迁移,它们在自性中保持不受触动,直至创造……。当创造时,相(细身)再次迁移。
〕53。天(道)有八种;兽(道)有五种;人(道仅)一种。简(而言之)
,此即生物之创造。
〔天(道)有八种,即梵王、世主、天、因陀罗、乾闼婆、夜叉、罗刹、鬼神。五种兽(道)是:牲畜、鹿、禽、爬虫、不行之存在物。人(道)仅一种。
由五唯生五大,即是说空(生)于声唯,风(生)于触唯,火(生)于色唯,水(生)于味唯,地(生)于香唯。
〕39。细微、父母所生(身)和大(即粗大元素)是三种差别(物)。在它们中,细微是长存的,父母所生(身)是可灭的。
〔细微,即细微元素,由大(即觉)等组成,并以大等为特征。细身常住,并经历轮回,它们是细微的。……父母所生(身)在此世上是可灭的,在死时离开细身,……它的元素解体为地等。
〕40。相身(即细身)由原初(产生)
,不受阻碍、常住、由大(即觉)至(五)唯等组成,轮转、不可享受、有熏习。
〕64。通过修习(二十五)谛,产生非我,非我所,因而无(我)的知识。
(这种知识)由于无误,(因此是)纯净的和绝对的。
〔通过对二十五谛的静虑的修习,……在神我中产生这样的知识:非我,即我不存在;非我所,即此身不是我的,因为我是一物,身是另一物;彻底的无我,即我摆脱自我。这种知识是彻底的,……绝对的,即只有这(知识)是解脱的因,没有其它东西(是因)。
〕65。
由于此知识的影响,(自性)停止创造,并失去七种形式(即法、离欲、自在、非法、非智、爱欲、不自在)。神我犹如一个观者,静观自性。
〔那时,宇宙还未创造。当自性第一次创造时,细身就形成了……。
(它)不受阻碍,即不被系缚于兽、神、人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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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哲学523
由于其细微,它在任何地方也不受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