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31。
(通过对)头的光辉(的总制,获得)超人的视力。
7。这三支(形成)比前(五支)较内在的部分。
8。甚至这(三支)也是无种(三昧)的外在部分。
18。通过对行力的直观,(获得)前生的知识。
19。
(通过对)观念的(总制,获得)其它心的知识。
5。因而,感官被置于最高控制之下。
(《瑜伽经》2)
1。执持是心注一处。
〔……执持意味着心注一处,如肚脐……头上之光、鼻尖、舌尖等身体部分……〕2。静虑是观念在那里的持续。
3。三昧是这样(一种状态)
20。通过对身体形态的总制,感觉力被抑制,因而与(别人)
眼光的接触就不存在。
这时,(瑜伽行者的身体就)
见不到了。
25。通过对太阳的总制,(获得)世界的知识。
:仅仅(三昧的)对象发出光辉,(自我认识的)本性似乎不存在。
4。这三支(执持、静虑、三昧)合在一起是“总制”。
5。
由于获得了这(总制,因而就形成了)认识的广阔境界。
6。这(总制)被用于(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