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4。似因(分为)不定(因)
、相违(因)
思择是当不知事物的真实特性时,通过(归谬的)
推理(方法)来认识事物真实特性的思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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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印度哲学
41。决了就是通过考虑对立双方的观点(对)事物(作出)的决断。
〔……推论的形式是:声是非常住的,因为它具有被造的特性,就如同盘、碟一类事物一样……。
〕37。或者,(在论证时使用)异(喻这样一种实例)
,根据(它具有的特性与)此(命题所包含的特性)相反,(可论证命题)。
〔例如:声是非常住的,因为它具被造的特性,一切不具有被造特性的事物都是常住的,如“我”……。
〕38。合是一种归集,(即)就喻而说所立(中论证的事物)是这样或不是这样。
(《正理经》1,1)
1。
论议是对立双方用获得正确认识的方式(量)来论证和辩驳,(它须)与(所立)宗义一致,并具有五支论式。
2。论诤是具有上述那样的(论议形式,但又用)曲解、倒难和堕负(的方式)进行论证和辩驳。
3。论诘是在(向对方)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时,(自己)不(立论)辩护。
〔(a)
当所引用的实例是一个与主题一致的同喻时,即当盘、碟被用作实例时……我们具有这样一种被陈述的“合”
:声是这样,即声是一个被造物。
(b)当所引用的实例是一与主题不一致的异喻时,即当“我”被用作实例时……“合”以这种形式被陈述:声不是这样……〕39。结是根据所表明的因再一次陈述宗。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