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或者(梵部分地转变,而这又)与(圣典关于梵)无部分的论述相矛盾。
(因此,梵不是世界的因。)
(果与因无差别。这)就如同(在)布的(情形中)
一样。
〔……布等这样的被造物(果)只要还潜存于它们的因——线等之中,就不会显现出来,……果与因无差别……〕24。如果由于(在日常生活中)见到(物质要素)汇集起来(形成物体而)认为(梵)不是(根本因)
,那就不(正确了)
,因为如同奶(可以变成奶酪)一样,(梵自身亦可展开)。
〔……有些例证表明:尽管结果归并入它们的原因,但却不以其自己的特性污染后者。如盘子等产物由物质性的地构成,在它们分别存在时具有高、中、平的特点。但当它们并入其原初的实体时,它们并不把其特性传输过去。
(又如,)
当由金子构制的项链等那样的产物回归成金子时,亦不把其特性带回去……〕13。如果(反对派认为被经验对象)变为经验者将使(二者的)区别不存在,(我们的回答是:这种区别还)将存在,正如(在)世间(所看到的)那样。
〔(反对派认为:)……把梵作为质料因是不合适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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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而且,(梵创造时无需外部的帮助,)就如同神等在世上(进行创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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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反对派认为:如果转变为世界,那将会)产生(这样的情形,即:或者梵)整体(地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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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那将导致对经验者和被经验物之间的人所共知的区别的否定。
(吠檀多派认为:)这种区别还将存在,正如(在)世间(所看到的)那样:尽管由水构成的泡沫、细浪、波涛、水泡等是海的不同变化,(但)与海却无不同。而且,在它们(泡沫等)之间,可以感到以分开或聚合形式(出现)的作用与反作用。尽管泡沫、细浪等是海的变化并与作为水的海无不同,但它们彼此并不失去个性,再有,尽管它们彼此不失去个性,但从是海的角度看则绝无差别。与此情形类似,经验者和被经验物绝不彼此同一,(但)它们(又)与最高梵无差别。……〕15。
(因与果无差别,)还因为当(因)存在时,(果可被)感知。
〔……例如,当泥土存在时,罐可被感知,当线存在时,布可被感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