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45。
(薄伽梵派的观点不正确,)还因为(其理论与吠陀相)矛盾。
(《梵经》2,2)
13。然而,只有那(最高神可)通过思念这(事物来进行创造。正如)从那(最高神的)特征(所认知的一样)。
14。
(薄伽梵派认为,僧迦尔沙那等相继产生于筏苏提婆等。但这种观点不正确,)因为(任何灵魂我的)产生是不可能的②。
43。而且,能作者(即作为个我的僧迦尔沙那是)不(生)作具即内部器官)的。
4。
此外,即便(设想筏苏提婆等)具有识别等(性质,《经》2,2,42提出的灵魂我不能产生的)那(种观点仍)不
①《经》2,2,37—41是对兽主派学说的批评。
(解体的)顺序与那(创造的顺序)相反。
(这)也是合乎情理的。
〔……产生于水的地在其持续期结束时回归于水,产生于火的水并入火。还应认识到:整个创造以此顺序相继进入越来越细微的因,并最终并入梵,梵是最高的因,……〕16。
然而,(人世间对)那(生与死的)提及(仅)在涉及到动与不动的(身体时是适宜的,但在涉及到灵魂我时则是在)次要的(意义上使用的)
,因为(这种言词的使用只有当身体)存在时(才是)可能的。
②《经》2,2,42—45是对薄伽梵派学说的批评。
筏苏提婆是神,它是最高的实在,是纯粹的意识。僧伽尔沙那是筏苏提婆的创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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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印度哲学
能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