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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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第一部逻辑学
这就是判断。
因此判断的意义,就必须理解为概念的特殊化。。。。。。
无疑的,概念已经是潜在的特殊性。但是在概念本身内,特。。
不过如果说概念有种类的不同,那就错了,因为概念,虽说是具体的,但就其为概念而言,本质上仍然是一个概念,而概念所包涵的。。。。
各个环节也不可认作种类的不同。如果说成是把判断的两边加以联结,也同样是错的。因为一说到联结,就令人误以为那被联结的双方会独立存在于联结之外。这种对于判断的性质的外在的看法,当人们说判断的产生是由于把一个谓词加。
给主词时,就更明确了。照这种看法,主词便是外在的独立。
自存之物,而谓词就被认为只是从我们脑子内找出来的东西。
但是主词与谓词关系的这种看法,却与联系词“是”字相矛盾。当我们说,“这朵玫瑰花是红的”或者说“这幅画是美。。
殊性还没有显著地发挥出来,而是仍然与普遍性有着明显的。。
统一。例如前面所说(161附释)
,植物的种子诚然业已包C含有根、枝、叶等等特殊部分,但这些特殊的成分最初只是潜在的,直至种子展开其自身时,才得到实现。这种自身的开展也可以看成是植物的判断。这个例子还可用来表明,何以无论概念也好,判断也好,均不单纯是在我们脑子里找出来的,也不单纯是由我们造成的。概念乃是内蕴于事物本身之中的东西;事物之所以是事物,即由于其中包含概念,因此把握一个对象,即是意识着这对象的概念。当我们进行判断或评判一个对象时,那并不是根据我们的主观活动去加给对象以这个谓词或那个谓词。而是我们在观察由对象的概念自身所发挥出来的规定性。
167C判断通常被认为是一种主观意义的意识活动和形式,这。。。。
的“时,我们这里所表达的,并不是说我们从外面去把红加。。
给这朵玫瑰花,把美加给这幅画,而只是说红美等是这些对象自身特有的诸规定。形式逻辑对于判断的通常看法还有一个缺点,按照这种逻辑,判断一般好象仅只是一个偶然的东西,而从概念到判断的进展过程也没有得到证明。
但须知,概念本身并不象知性所假想的那样自身固执不动,没有发展过程,它毋宁是无限的形式,绝对健动,好象是一切生命的源。
泉(。Punctumsaliens)
,因而自己分化其自身。这种由于概念的自身活动而引起的分化作用,把自己区别为它的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