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选定的某一套条件在某一事态下体现后,如果想要求得体现
所发生的关系,而且彼此之间用一定的模式互相联系起来,其
中还具有一种启开全局的锁钥。普遍抽象条件之间所存在的
这种关系模式无分轩轾地存在于所有的外界实有之上。同时
也普遍存在于我们对外界实有所作的抽象表达之上。这一情
形是通过下一普遍的必然性形成的;即每一事物都必然不多
都必须具有这种一般条件。但许多不同类型的实有也许会要
求同一种的一般条件。一般条件超越于任何一套特殊实有之
上——这就是“变数”这个概念进入数学和数理逻辑的理由。
正是由于运用了“变数”的概念,考察一般条件时才可以不
要任何特殊实有来说明。特殊实有的这种不相关性并没有为
不少正好形成它的自身,并且以它自身特有的方式区别于其
他任何事物。这就是抽象逻辑的必然性,而这种必然性就是
每一种直接经验事态所显示的关联存在这一事实必然假定的
前提。
打开关系模式的锁钥所指的情况是这样:普遍条件中被
一般人所理解。例如实际经验中的“圆性”、“球形性”、“立
体性”等等形态的性质在几何推理中并没有地位。
运用逻辑推理时所涉及的完全是这种绝对普遍的条件从
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说,发现数学就是发现这些抽象条件的全
部情况。它们都可以同样运用于一切实有在任何实际状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