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空话。“
①模仿和分有只不过是同一关系的异名;起一个名字是容易的,了解却是另一回事。
(μιμησι)表达了普遍范畴对具体存在的这种关系。
我们在这里所遇到的同一困难,也存在于柏拉图的理念里。理念是类,与理念对立的是具体事物;跟着来的次一个范畴,自然就是具体对普遍的关系,这是重要的一点。亚里士多德②把“分有”
(μθξι)这一名C词归之于柏拉图,柏拉图便是用“分有”
“替换了”毕泰戈拉派的“模仿这一名词”。模仿是一个形相化的、幼稚的、粗糙的表达这种关系的名词;分有当然已经比较确定。但是亚里士多德说得对,这两个名词都是不够的:柏拉图在这一点上并没有进一步的发展,而只是建立了另一个名词;“这是一句
①塞克斯都。恩披里可:“反数学家”
852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
到对立是出现了。因此应该把(极其重要)形式与有限性的范畴的无限繁多还原成它们的普遍思想,作为一切范畴的原则(最简单的范畴)。这并不是事物彼此间的差别,而本身是普遍的本质差别。经验的对象因其外在形相彼此有别,这张纸与另一张纸有别,在于颜色的差异,人与人的不同,在于气质、个性的差别。但是这些使它们有别的范畴不是本质的,——虽然对它们的一定的特性说是本质的,然而并不是自在自为的:这整个的一定的特性,墨水瓶,这张纸并不是本质的存在——;只有普遍是本质的,自存的,实体的。最先的是普遍的对立,进一步是引申的范畴,变形,不同的形相,——本身只是那对立自身的一种凝聚。例如一与多,以及一与多的统一,就是量;量本身是位于一与多之下的,——量又有两种形式:广度的量和深度的量。光的强度,一方面可以认作照明的深度,但同时也是广度性的,因为它使得广大的面积照亮。
毕泰戈拉就是从一、多、对立等概念出发。他把这些范畴大都认为是数;但是毕泰戈拉派并未始终保持这个立场,他们给数以更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尤其是晚期的毕泰戈拉派所作的。在这里发展的必然性和证明是找不到的;对于二元之由统一中发展出来的理解是缺少的。普遍的范畴只是以完全独断的方式得到和固定下来的;所以都是枯燥的,没有过程的,不辩证的,静止的范畴。
(甲)毕泰戈拉派说,第一个单纯的概念是统一;不是算术的一,——不是绝对隔绝的、排斥性的、消极的一: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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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卷,第二六○——二六一节:一切数都归属于一;因为二是一个二,三也是一个三,连十也是一个最高的数。因此毕泰戈拉断言万有的原则是一,因为每一个事物之称为一,是由于它有了一。
②“形而上学”
,第一卷,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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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毕泰戈拉与毕泰戈拉派952
有连续性、积极性的一,——一不是多数的,它只是一。它是整个的普遍本质。他们更说:每一个事物都是一,以及“事物由于分有了一而成为这个一;”
一个事物的最后本质,或对一个事物的“自为之有”
的纯粹考察,就是一。
①那就是说,就它〔指一〕对一切其他事物来说,它却不是自在的,而是与他物相关联的;自在的有恰恰只是自身同一的有,换句话说,就是自身同一性本身,就是无形式者。这是一种值得注意的情况。一是枯燥的、抽象的一,事物比一有多得多的确定性。那么,整个抽象的一与事物的具体存在之间彼此的关系是什么呢?毕泰戈拉派用“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