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第一卷,第五、三五章;“尼各马可伦理学”
,第一卷,第四章;第二卷,第一章,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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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里士多德精神哲学993
幸福,正如理论活动中感觉的情形一样。
(2)
里面,亚里士多德①把幸福规定为最高的善;——最高的善。。
并不是抽象的理念,而是其中具有实现其自身的环节的那种理念。亚里士多德不满足于柏拉图那种善的理念,因为善的理念只是共相,而问题在于善的特性。亚里士多德说,善乃是以自身为目的的东西,——(ι)
如果把这个字翻译成BEDECF完满,那是太坏的译法——,就是那不是为了别的缘故而是为了自身的缘故而被渴望的东西。
这就是Hδαιμια,即幸福。
ERCF绝对自在自为的实在的目的,他规定为幸福。
关于美德的概念,我还要再说几句。
亚里士多德①。。进而这样来规定美德的概念,在实践方面,他一般地将灵魂区分出理性的和非理性的两方面;在后者,理性只是潜能;属于这方面的有感觉、意向、激情、感情等。在灵魂的理性的一方面,则有理性、智慧、识别力、知识等等;但是理性、智慧这些东西还不构成美德,只有在理性的和非理性的双方的统一中,美德才存在。当热情(意向)和理性发生关系并服从理性的命令而行动时,我们就称此行为为美德。当识见很坏或根本没有,而热情(意向、心地)可嘉的时候,便只能够有好意存在,而没有美德,因为缺乏根据(理性)
,缺乏为美德所必需的理性;他就是这样认为美德在知识中,——欲望和理性两者都是美德的必要环节。因此,谈到美德时,就不能说误用美德这样的话;因为美德本身就是运用者。美德的原理并不像许多人所想的那样,是自在的纯粹的理性,而却是热情(意向)。他责难苏格拉底,因为苏格拉底认为美德只存在于远见之中。
在善里面,应该有一种非理性的冲动,而理性则另外出来判断和规定这个冲动。当美德的行为有一个开端之后,热情并不一定协同一致地跟随在后面,情形却常常与此相反。因此,在美德中,因为它的目的是实现,并且它是属于个人的,所以善并不是唯一的原理,灵魂的非理性
①“大伦理学”
幸福的定义是:“按照自在自为的实在的(完善的)美德,以本身为目的的实在的(完善的)生命的活动能力。”他同时更把理性的远见当作美德的条件。他把善和目的规定为合理的活动(幸福在本质上必然属于它)
,——至少他是从反面来加以规定,即没有远见就不是美德。一切出于感性的冲动的行为,或一般地由于缺乏自由而发生的行为,都表明缺乏一种远见,不是一种合乎理性的行为,或者说,是一种并非由思维决定的行为。
唯有这个在自身里面满足着自己的绝对的行为,才是知识,——神性的幸福;在别的美德里面,只有人的、有限的
①“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卷,第二——七章(四——七)
;第十卷,第六——八章;“欧德米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