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幸福的问题后来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第二卷,第五——七章(六——七)
;“大伦理学”
,第一卷,第五——九章;“欧德米伦理学”
,第二卷,第三章。
②据米希勒本,第二版,英译本,第二卷,第二○六页增补。——译者
,第一卷,第一三章;“欧德米伦理学”
,第二卷,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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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
的一面也是一个环节。冲动、意向乃是推动者、特殊者,在主体的实践行为方面,它乃是向实现迈进者;主体在其活动性中乃是特殊化了的,同时它在活动中也必须与共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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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里士多德精神哲学104
上的规定,正因为不单纯是概念在作规定,而且经验的一面也包含在其中。美德并不是绝对自身确定的东西,却也是一种物质性的东西,这东西由于其物质性的本性,乃是可多可少的。这个原理把美德规定为只是两极端之间的一个尺度(或者毋宁说一种程度之差)
,现在人们当然会责难它不能令人满意和不确定,不过这也是事情的本质所决定的。美德以及所有特定的美德,都处于一个数量上的东西也有其地位的范围之内。在这里,思想已不再像在自己的范围内那样自在自如,因为数量上的界限是不确定的。个别的美德的本质正是属于这一类的东西,它们是不能更精确的规定的;人们在这个问题上面只能有这样的一般的说法,对于它们,不能有比这个不确定的规定更详细的规定。
①按照我考察事物的方法,义务乃是绝对独立的东西,但是这样一个普遍的东西乃是空的东西;一定的内容是存在的一个环节,它使我们被牵连在各种义务的冲突之中。义务是自在自为的,——不是两个实存的极端之间的中项,它由于这两个极端而被规定,——或者毋宁说成为不确定。但是确定的内容产生了冲突,在其中哪一种是义务,依然不能确定。
这个理性在其中占统治地位的统一性,就是美德;这是一个正确的定义。一方面,它包含着对热情、意向的抑制,另一方面,这定义也既反对把一个人从小就按照一种理想来严格教育的作法,又反对认为意向本身就是善的那种见解。这两种极端的意见,近来非常流行。有这样的说法:生来就美而高贵的人,要比义务更高贵,更有价值;而另一方面,又有这样的说法:义务应该纯粹作为义务来履行,不必考虑个人的特殊情况,不必把特殊的方面作为整体的一个环节来考虑。
(3)亚里士多德然后逐一详细讨论个别的美德。美德既。。。。。
然像这样被认为欲望、实现的意向和理性的识见两方面的统一,具有一个非理性的环节在自身之内,因此他就把美德的原理看成是一种中庸之道;这样一来,美德就成为两个极端之间的中项,例如,在贪婪与浪费之间有慷慨;在激情与麻木之间有温和;在鲁莽与怯懦之间有勇敢;在自私自利与自我否定之间有友谊等等,——其所以要有一种中项,例如在与感官有关的那种美德那里,完全是因为其中有一个环节或因素是感性,①〔感性如果受到极端强烈的刺激就会发生痛苦。
〕②这好像并不是一个确定的定义,它会成一个纯粹数量
①“尼各马可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