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思维与存在的对立〕是哲学的起点,这个起点构成哲学的全部意义。对立的一面是存在,对立的另一面是思维。包括对立的两面于自身中的就是绝对,——这个概念(按照斯宾诺莎说来)是同时包含它的存在于它自身内。关于安瑟尔谟必须注意的,是在他那里有着抽象理智的方式和经院哲学的形式推论。
〔他的论证的内容是正确的,形式却有缺点,〕②因为第一,“至高无上的思想”这一规定被假定为第一性的东西。第二,“有两种思想的对象:一种思想的对象是存在的,一种思想的对象是不存在的。后者与前者对立。须知一个对象如果只是被思维着,而不是存在着,那末它就是一个不完善的内容,正如一个内容如果只
①“前论”
,第二章。
②据米希勒本,第二版,英译本,第三卷,第六四页增补。——译者
从一方面看来,在以前,主要问题是什么是上帝,共相好象只是被认作上帝、绝对存在的宾词:但现在这个问题的提法却正颠倒过来了,即存在变成了宾词,而绝对理念却被设定为主体,不过是思维的主体。因此如果上帝的存在已停止其为第一性的前提,而被设定为一个被思维的存在,那么自我意识就走上回复到自身的道路了。于是现在问题的提法是:上帝是否存在?
如所周知,这个对上帝存在之第一次真正的形而上学的证明采取了这样一个转向,即上帝作为结合一切实在性在它自身之内的本质的理念,也包含有存在这一实在性在它之内。
他的论证的内容是这样的,他说:“说一个东西存在于理智之中,是一回事,看见一个东西存在,又另外是一回事。甚至一个无知的人也会相信在思想中有某种东西,对于它不能设想一个比它更大的东西。”
这就是说,理智自身有一个至高无上的东西的观念。
“那个对于它不能设想一个比它更大的东西,不可能仅仅在理智中。因为当它只是被认作一个被思想的东西时,”它就不是至高无上的,“那么我们也可以承认有一个东西,它(比起那仅仅被思想的东西)更大。假如那个对于它不能设想一个比它更大的东西仅仅是在理智中,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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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哲学史讲演录第三卷
是存在着而没有被思维着,就会是同样地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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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义建筑在形而上学的基础上523
那个对于它不能设想一个比它更大的东西就会是这样一种东西,对于它可以设想一个比它更大的东西。因此那个对于它不能设想一个更大的东西是既在理智中,也在实在中。“
①至高无上的观念不可能仅仅在理智中,按照它的本质,它必然存在。这是完全正确的。只是他没有揭示出主观的理智扬弃其自身以进展到实在的过渡。由此足见,只要存在不是与概念处于对立的地位,存在是以表面方式从属于实在性的共相之下的。意义正在这里,或者问题正在这里。当实在性或完善的东西被说成只是一个被思维的东西,还没有被设定为存在着的东西时,它便只是一个与存在相反对的思想物,而不是使存在从属于它的实在性。
这个论证直到康德都还有效;我们可以看得见通过理性来认识教会的教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