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5.归纳原理应当用一种不同形式说出来吗?也就是说:已知一个假设h
单纯列举的归纳法这个问题开始。
1.那个与它比较起来其它都是次要的基本问题是:已知一个类a中许多
实例都已发现属于一个类β,那么这种情况使得(a)下一个a将是一个β,
或者(b)所有的a都是β,具有概然性吗?
2.如果这两者之一并不普遍为真,那么对于a和β有没有可以发现使它
币制改革通常就包含着某种类似盗窃的
行为,而战争就要杀人。决定是否改革币制或宣布战争的政治家必须深入考
察这些行为规则,尽全力估计到可能的后果。只有在这种意义下,概然性才
能作为人生的指南,并且只有在某些外界条件下才是这样。
可是这句格言还有另外一种比较平易近人的意思,也许这是巴特勒主教
为真的限制?
3.如果加以适当限制这两者之一都为真,那么在这样的限制下,它是一
个逻辑的定律还是一个自然界的定律?
4.它可以从某个其它原理推导出来吗?例如自然界的种类,凯恩斯的有
限变异说,法则的支配,自然界的齐一性,或者其它原理。
所要说的意思。这就是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把具有很高程度概率的事物看成带
有必然性的东西。这仅是一个常识问题,不会引起有关概串论的任何争论。
第七章概率与归纳法
A.问题的提出
归纳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有着不同的方面和分支。我将从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