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二)本市青年团体,由自强图书社文艺组约请组织扩大的文艺组,于每星期一、四两日午后六时半,借青年会少年部研究文艺,并请本会派员指导。本会已指定魏猛克主办此项事务。十月二十四日为第一次集会,由老舍担任指导。
(三)通俗文艺讲习会已组织就绪,除呈请教育部发给补助费外,即日通报招生。
载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抗战文艺》第二卷第十一、十二合刊
十一月十二日报告
(一)本会主办之通俗文艺讲习会,已于十月三十一日开班。学员二十二人,多系各机关职员。讲习共十二小时,无缺课者。毕会时,学员请求延长讲习时间,以经费关系,未能照办。第二次讲习会之办法在拟议中。
(二)本市青年团体请求本会派员指导文艺,每周举行座谈会两次。已由老舍参加四次,讨论小说写作方法。
(三)本月六日本会在永年春举行茶话会,招待通俗文艺讲习会学员及本会新近来渝之理事与会员并报告会务。出席者五十余人。除由张道藩、徐旭生两先生对讲习会学员致词外,并讨论会务之进展方法。五时余始散会;每次茶会,会员须自出茶资,此次则由张道藩先生请客;已交茶资,留备下次开用。
(五)本月十日在汉口公园举行茶话会,到了四十人,由总务部报告会务及账目,出版部报告会刊的一切及账目,这两份账一俟缮清,即载入会刊。是日来宾有马彬和先生。
(六)出版部印的成立大会纪念册,已印了一半,可是书局预备迁移,后一半不再给印。我们自己既无印刷机器,只好人家怎说怎是了。哼,我们真应当有自己的机器与书局!
载一九三八年七月十六日《抗战文艺》第十三期附:总务部账目公布(七月三十日)
〔收项〕收教育部、中宣部补助费一千四百元,收会费(六十人)一百五十元,收陈真如先生特别捐助二十五元,收冯焕章先生特别捐助一百七十五元,收邵力子先生特别捐助二百元,收于右任先生特别捐助三百元,收白岫先生特别捐助五元,收张道藩先生特别捐助一百元,收冯焕章借款二百元,总计收入二千五百五十五元。
〔支项〕付还筹备会旧欠(内有普海春餐费三百七十一元五角八分),付出版部(详目另由出版部报告)七百十四元三角,付赴徐州前方慰劳代表旅费四十一元二角四分,付欢迎反侵略会代表色斯会摊款十三元七角四分,付园会茶资二十一元零九分,付修缮摊款(中国文艺社经手)九十八元八角八分,付油印机三十元,付津贴及工资(三个月)一百三十五元,付房租二月九十二元三角,付木器租金三十五元二角三分,付印刷十五元,付邮电三十四元二角八分,付纸张簿册信封信纸三十一元九角三分,付文具二十四元六角九分,付购置四十六元,付薪炭三元五角五分,付杂项二十二元四角五分,付稿费十五元。总计付出一千七百四十六元二角六分。(注:以上帐目,系截至六月份止,七月份以后他日再行公布。出版部帐目,收入支出均截至七月底止,故总务部付给款项为八百零四元三角,因七月份又付给出版部九十元)
(四)出版部召集了一次临时座谈会,地点就在会所。到会者有魏猛克、王平陵、端木蕻良、老舍、胡绍轩、宋之的、葛一虹、金满成、陈风兮、戈宝权、方殷、梅林、蓬子诸人。讨论题目为“如何建立敌人后方的抗战文艺工作”。情形至为热烈,由下午一时起,至五时后才散会。记录整理完毕后,当在下一期会报上发表。
(五)纸张已成严重问题。白报纸不必说了,每令涨到五十元以上,还是没有货色。土报纸也供不应求。出版部正在设法从各方面多买一点土纸放在会所里,现在已经搜罗的,大约可支持会报三个月的样子。
载一九三八年十一月十二日《抗战文艺》第二十二期
十一月五日报告
(一)本会到渝后,补请社会部准予立案,并报告过去会务。对于立案,社会部已批示,会章字句尚宜略加改动。修正后得准立案。原有图章不合法定式样,亦宜另制,报部启用。对于工作报告,已接到嘉勉令,并指示会务进行应注意之点。
载一九三八年七月三十日《抗战文艺》第十五期
十一月二十六日报告
(一)理事会十一月十二日下午四时在本会会所开理事会,决议事件:(1)各地分会宜积极成立,由本会通知各分会筹备会呈请地方最高党政机关准予备案。关于昆明分会之会员中有非文艺工作者,应在其他(如音乐,绘画)抗敌协会未成立前,暂在支协会工作,一俟各协会成立,通俗文艺讲习会继续办理,并将讲师讲义设法出版。出版费除由会中补助外,得将讲义在各刊物发表,以所得积金补足之。(3)添办文艺讲习会,先设小说与戏剧两组,由魏孟克方殷担任筹备工作。(4)各部联合办公时间定为每星期一日下午四时半。
(二)渝市青年团体所组织之文艺组,已由老舍参加指导五次,现本会既筹开文艺讲习会,此项组织理应并入。但文艺组请求本会继续派人到会指导,即仍暂由老舍担任,唯时间则改为每星期一次,每次两小时,指导文艺读阅及组员习作。
(三)本会呈请社会部立案已获批准,现正赶制各项表册,呈交教育部内政部及中宣部。在大会成立时,业经分头呈请各机关备案,但未及附呈表册,故须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