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金琳一下子赚了三百多两银子,心里高兴得不得了,听到“送钱”邀约她喝一杯,虽然不知道这饮一杯到底是茶还是酒,不过宰了人家这么一大笔,请客吃饭也是应当的,再说这位“送钱”公子看起来也实在是赏心悦目,和他一起吃饭喝酒应该是一件十分愉快的事情吧,于是金琳丝毫没有迟疑地答应了下来,并笑道:“相请不如偶遇,就由在下做东吧。”赵乾也不推辞,与金琳谈笑着走下阁楼。
那王老板在最末一个下楼,脸上挂着无边的笑意,对今天这笔买卖满意之极,这一票生意的利润可顶得上他半年的开销了,实在是太幸运了。他一边算着今日的收成,一边想着要如何跟将军公子商讨将这种金镶玉的做法转让给自己,却在下完楼梯后,变了脸色。
离去的“送钱”公子与将军公子只看得到个背影了,不过他的随从还没走出店铺,就在那随从一转身衣角飞起的当口,王老板看到那随从腰间吊着一块金牌,虽然离得较远,看不清那金牌上的字,但是他却能猜到金牌上面写的什么。这金牌上定是一面写着大内,一面写着秘制。
这金牌是大内侍卫的身份牌,在秘制二字下面,用小字刻着编号。这王老板之所以会来汴京城里开铺子,也正是因为家中有亲戚在大内挂金腰牌,能仗着这点关系使得黑白两道少来骚扰,平日里喝酒时,那人曾拿出来炫耀过,所以王老板记得很清楚。
王老板经商多年,眼光自是了得的,他见了那随从的金腰牌,又想到这位“送钱”公子单名一个“乾”字,并没有避开当今圣上赵乾的名讳,而且看年龄与气度,都与皇城里那位主儿无比接近,难道自己就那么倒霉,难得的宰一回客人就宰到皇帝了?
赵乾站起身来,礼貌的点了点头道:“在下宋乾,久仰金公子大名。”
赵乾原本是要去碧水茶苑,途中经过首饰店时想到过几日便是六弟赵坤的生日,于是带着侍卫们逛了进来,看了一阵后觉得都不如皇宫的那些东西好看,品质也不高,正想离开时,王掌柜将那支用黄金镶过的玉钗摆了出来,别致的造型让他眼前一亮,于是打算买下来送给六弟赵坤。至于报上的化名嘛,他自是跟他的六弟学的,赵坤化名为宋玉坤,他觉得三个字麻烦,于是就直接叫宋乾得了。
金琳听了赵乾的化名,忍不住地笑出声来。宋乾不就等于送钱吗,这位出门带着一大票家丁的英俊公子,长了一幅好皮相,但是名字实在是太滑稽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父母,能起出这样极品的名字来。她也知道这样取笑人家的名字不好,但是笑起来却怎么也停不住。
赵乾把他的化名一报出去,也知道要闹笑话了,若是放在平日里被人这般取笑,他定是会火冒三丈高的,但是今日见到金琳一脸纯净开怀的笑,不知怎地“嗤嗤”地冒出来的小火苗就那么“哧儿”的一声熄灭了,心里还隐隐地有一种欢喜,似乎能让眼前这人笑得如此动人,自己丢点丑也是值得的。
金琳见在自己这般放肆地取笑下,那“送钱”公子不但没恼,反而脸上还带了点隐隐的笑意,唇角微微扬起一点弧度,看上去动人之极,金琳被他三分笑七分羞的眼神一看,顿时觉得有些惭愧,于是渐渐地停了笑,正色道:“久仰久仰,今日得见宋公子,实乃三生有幸,在下这玉钗就当是送给宋公子的见面礼吧。”金琳这样说,完全是一种假到不能再假的客套词,谁会要一个第一次见面的人的礼物啊。
王老板站在店门口,望着那一行人远去的身影,额头开始冒起汗来。他越想越是害怕,越想越是担心,于是回头就关了铺子,几天内便觅了几个生意上的朋友,托关系将铺子与里面的玉器饰品尽皆打了出去,收拾起家当带上家眷,悄然地离开了汴京,躲回到老家享清福去了。所以几日后金琳想起他来时,叫人去要银子,却得知王老板早就卖了店铺走了后,气得直跺脚。不过,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且说金琳与赵乾二人出了首饰店,上了大街,赵乾自是提议要去碧水茶苑坐坐,一来那里本就是他此行的目的地,二来也听闻那里档次最高。
果然,赵乾很上道地礼貌拒绝道:“虽说相逢既是缘,不过这见面礼实在是太重了,在下不敢收,王老板,这玉钗原本定价多少,我买了。”
那王老板在心里合计了一下,玉钗原本进价是八十两,断了之后四十两卖给了将军公子,如今这位“送钱”公子不仅是看上了玉钗,似乎也有心要与将军公子结识,此时不宰更待何时?于是将笑容堆在脸上,谄媚道:“不瞒公子说,这玉钗的样式乃是金公子设计的,整个汴京城独一无二的,在下原本是想以此卖个好价钱,不过二位公子如此投缘,那在下就只收成本八百两纹银即可。”
金琳听了这价瞪大了眼睛,她到底不是商人出生,所以见到这四十两变八百两的生意,觉得实在是太过惊人了。那“送钱”公子也是在是大方,听了王老板的报价,眉头都没皱一下,二话不说回头就叫他身后站着的一个秀气的小厮将银票给了王老板。
钱货两清后,赵乾上前相约道:“在下与金公子实在是投缘,不知能饮一杯否?”
第十六章两样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