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6)督促办理各种新闻媒介和内部刊物上发表的涉及本县各方面工作的批评、建议;
(7)督促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需要由党委机关答复的有关建议、提案;
(1)负责起草、修改县委领导的会议报告、讲话和其他公务文稿;
(2)承担县委重要新闻稿件的审改工作;
(3)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以及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合发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
(4)完成县委及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3、县委督查室
(5)负责县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议议题收集和组织工作,起草县委常委会议纪要和书记办公会议纪要;
(6)负责信访接待及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工作;
(7)负责办公室文件、材料的打印、校对、发送及有关党委机关刊物的发行工作;
(8)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文件的规范处理、登记挂号、印制和分发;
(9)负责中央、省、市和乡镇、部门来文的收发、批办、传递和管理;
(1)督促检查中央、省、市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县委重要文件、会议决定、决议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
(3)督促办理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事项;
(4)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标、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工作任务和县委、县政府向群众承诺办理的实事进行督促检查;
(5)负责上级党委和县委领导批示的有关群众信访问题的办理或交办事项专项督查工作;
(10)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印、信管理工作;
(11)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文书立卷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12)承担县委文件收发、报刊征订、分发和机要文件的发送工作;
(13)完成县委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综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