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美国第26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尤其欣赏汉密尔顿。美国进步时代改革家、《新共和》首任编辑赫伯特·克罗利也认为汉密尔顿是“一位健全的思想家、有建设性的政治家“,他提出了“一项积极而富有朝气的、建设性的国家政策……坚信一个高效的政府有能力推进国家利益“。弗农·帕林顿则称汉密尔顿似乎是美国18世纪领袖中的“最现代化的和伟大的美国人“。
罗伯特·瓦修在1931年这样写道:“作为一个人,他算不上崇高;作为一个政客,他算不上成功;作为一名政治家,撇开金融政策不谈,他算不上杰出。但是作为一个极具天赋的商人,不仅他生活的那个时代没有人能与之相提并论,甚至整个美国历史中也找不出谁能在这一领域超越他。“
《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大卫·布鲁克斯(DAVIDBROOKS)曾发表了一篇题为《如何重塑共和党》(HowtoReinventtheG.O.P.)的长文,其中对汉密尔顿的这一政治遗产进行了梳理。他这样写道,我们现在有三种政治传统:一种相信大政府,因为它有利于实现平等和社会正义,该传统体现在民主党身上;一种相信小政府,认为这样才能保证自由和个人责任,该传统体现在共和党身上;而第三种则主张建立一个有限但却有力、善于为个人提供机会的政府,认为这样才能维持社会的活力以及国家的团结,该传统由汉密尔顿建立,可惜目前无人承继,处于休眠状态。布鲁克斯认同汉密尔顿传统,他认为这种进步的保守主义传统(progressiveconservative)是建立在对这样一种个人的尊重的基础上的:他们年轻、野心勃勃、勤奋、独立自主却总能为别人创造机会,希望美国在世界上发挥其独一无二的使命作用。布鲁克斯认为,共和党要想在以后的几十年中保持目前的优势地位,就需要向汉密尔顿传统转型。为此他勾画了该传统的传承关系图:创建者汉密尔顿→亨利·克莱(HenryClay)和辉格党(theWhigParty)→林肯和早期的共和党→西奥多·罗斯福。在罗斯福时期这一传统一度呈现辉煌,但进入二十世纪后,该传统逐渐消失在对政府大小之利弊的伟大争论中。
在建国初期,汉密尔顿是最早洞察到英国正在发生的工业革命的深远意义的政治家。他向国会呈交了《关于制造业的报告》,论证了发展制造业的重要性,提出国家扶持制造业发展的措施。这一报告体现了汉密尔顿预使美国由农业国变成为工业国的强烈愿望。可惜他的这一报告没有被国会采纳,直到19世纪30年代美国工业革命开始兴起时,这个报告成为美国人热切研究的文件。可以说,汉密尔顿是美国建国初期的资本主义代言人。
也有研究指出,汉密尔顿在反驳杰斐逊的农业建国模式与反联邦党人“阿格里帕“的同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一方面强调个人择业的自由,另一方面强调国家经济的独立自主。通过对商业的管理和对制造业的鼓励发展,他在重商主义的自由放任与杰斐逊主义的过度管控间寻求平衡。其工商建国学说修正了共和思想传统中的农业要素,进而开辟了传统共和国向现代国家转型的道路。
军事
作为华盛顿的侍从武官,汉密尔顿对独立战争颇有贡献,其中最著名的是1781年的约克镇战役。
外交
汉密尔顿是一个奴隶主,被视为美国独立战争前后大工商业资产阶级、种植园主阶级的思想和利益的代表。他的政治法律思想的主要渊源是孟德斯鸠主义,这最明显地表现在汉密尔顿的政体理论方面,包括国家结构形式上的联邦主义,尤其是国家管理形式上的三权分立和制约平衡论。这不仅是因为汉密尔顿所参加的美国革命与孟德斯鸠所面临的法国大革命的根本性质是一样的,而且他们二人所代表的阶级即上层资产阶级也一样。因此,汉密尔顿被认为是孟德斯鸠主义的杰出实践家。
明确阐述司法审查权
在建国初期,汉密尔顿是最早对司法审查权给予明确而有力阐述的政治家。司法审查权是指司法部门享有解释宪法和一切法律的权力,并享有宣布违反宪法的法律为无效的权力。制宪会议上,曾有人提出让司法部门享有司法审查权的意见,没有被会议接受,也就没有被写进宪法。宪法刚形成时,司法部门是三权中最弱的一个,与其他两权不能真正构成“三权鼎立“之势。汉密尔顿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制宪会议后,汉密尔顿在对新宪法进行解释的《联邦党人文集》第78篇中,详细论述了他对司法权的看法。他宣称:“解释法律乃是法院的正当与特有的职责……对宪法以及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的解释权应属于法院。““宪法与法律相较,以宪法为准。““法院必须有宣布违反宪法明文规定的立法为无效之权。“
汉密尔顿明确阐述的司法审查权的思想,对于完善宪法及使三权构成合理的制约平衡关系,有重要的法律与实践意义。后来,司法审查权的思想通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约翰·马歇尔的司法实践加以发扬光大,才真正成为法院享有的一项无可置疑的权力。
汉密尔顿最早提出了“暗含权力论“和宽泛解释论,从而开创了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解释宪法的先例。为进一步改善公共信用和健全金融体系,汉密尔顿要求国会批准建立国家银行。杰斐逊派认为,银行是鼓励投机和为少数人提供发财致富的手段,提出宪法没有授权政府批准建立银行的条文规定,以“违宪“为由阻止银行法案的批准。汉密尔顿为了捍卫银行法案和驳斥“违宪“的指责,提出了“暗含权力论“和宽泛解释论。他认为宪法授予政府的每一项权力中,就包含了使用一切必要手段的权力,这是暗含的权力。暗含权力像明示权力一样有效。他指出,必须宽泛解释宪法,才能使政府在应付纷繁复杂的行政事务中成为坚强有力的组织,否则是作茧自缚。
汉密尔顿积极参与外交政策的制定,因为他的财政政策与美国的外交政策紧密联系。美国独立后,在经济上仍不能摆脱对英国的依赖,进出口贸易主要与英国进行,财政收入主要依靠进口税,如果与英国发生冲突,汉密尔顿刚刚建立的财政大厦顷刻就会倒塌,因此他主张与英国保持友好。1789年联邦政府成立不久,欧洲战争爆发。在他的极力主张与推动下,华盛顿总统立刻发布了避免美国卷入欧战的“中立宣言“。其后不久,美英之间出现战争危机,他又积极推动签订了美英《杰伊条约》,使战争危机得以和平解决。他为美国早期外交注入了强烈的现实主义精神。他告诫国人:没有固定的朋友,也没有固定不变的敌人。无论何时,都要坚决把美国的现实利益作为处理外交关系的重要准则。美国还是一个太年轻的国家,它需要时间成长,因此要极力避免卷入欧洲的冲突。他的这些思想被明确的表达在华盛顿的告别演说里,成为美国孤立主义外交路线形成的思想基础。
历史评价
《美国政治家》系列丛书编辑约翰·摩尔斯在1898年声称汉密尔顿“是美国政府的真正缔造者“。
汉密尔顿一般被视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财政部长。相对于汉密尔顿的这些政治遗产,人们更关注的是那种在当时被主流政治忽视甚至攻击,而在后世却逐渐显现出其高瞻远瞩性的部分,以对其进行当代意义上的重估。比如,汉密尔顿因注重发展工业而长期被杰斐逊以来的许多人攻击为是“平等和自由“的敌人,他们认为,汉密尔顿鼓吹的城市和商业社会对他们所钟爱的以种植园经济为核心的美国乡村民主而言是一个威胁。
有历史学家指出,尽管汉密尔顿饱受民主派的批评,但他本人却是一位废奴主义者,并主张美国走工业化道路。历史学家切尔诺夫争辩道,汉密尔顿坚持走工业道路正体现了他对“自由和机会“的忠诚,而不是相反。值得让汉密尔顿欣慰的是,他生前没有实现的理想,几十年后被同样出身寒微的林肯所继承并实现:林肯宣布废除奴隶制,并通过战争打败南方,使得美国走向了工业化的道路。切尔诺夫的结论极具说服力:“如果说杰斐逊提供了美国政治论文的必要华丽诗篇,那么汉密尔顿就撰写了美国的治国散文。没有哪位开国元勋像汉密尔顿那样对美国未来的政治、军事和经济实力有如此的先见之明,也没有哪个人像他那样制订了如此恰如其分的体制使全国上下团结一心。“
汉密尔顿的论证远远超出了批准银行是否合宪,而是涉及在实践中如何解释和运用宪法的问题,同时他也用该理论赋予中央政府更大的权力和行动自由。汉密尔顿提出的“暗含权力论“和宽泛解释论,后来也被约翰.马歇尔加以继承和发展。以后最高法院在判案中反复使用这一理论,从而肯定了它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这样,“暗含权力论“在美国历史发展中就成为最有实用价值的理论之一。汉密尔顿提出的这一理论,几乎准确的预见了以后美国历史发展的需要,为美国宪法注入了活力。
作为联邦党人的首领,汉密尔顿想把美国建设成像英国那样的以发达的工商业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强国;民主共和党的杰斐逊的政治理想是以农业为基础的民主共和国。两派的斗争,为美国两党制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经济
汉密尔顿为结束美国财政混乱不堪的状况做出了卓越贡献。当他就任首任财政部长时,向国会呈交一系列报告,提出了他的关于整顿财政与发展经济的纲领。按照这个纲领实行了一系列财政政策,使长期积压的债务问题得以解决,重建了美国在国内外的信用,健全了金融体系,建立了一套完备的财政管理制度,国家有了稳定的财政收入,从根本上结束了财政混乱状况,为工商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传统学术观念认为,建国时期的美国存在两种相互竞争的国家经济模式构想:一种是杰斐逊倡导的农业经济模式;一种则是汉密尔顿倡导的工商业经济模式。这两种模式的竞争最终以杰斐逊模式的胜利而告终。但事实上,真正的争论存在于杰斐逊的农业建国模式与反联邦党人“阿格里帕“的商业建国模式之间,汉密尔顿在反驳这两种建国模式的同时提出了自己的学说,他一方面强调个人择业的自由,另一方面强调国家经济的独立自主。汉密尔顿的工商建国学说修正了共和思想传统中的农业要素,进而开辟了传统共和国向现代国家转型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