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李伟信,从职务上说,不过只是空四军的一位由普通干事,刚刚提拔上来不久的文化处副处长。开始时,主要负责为林立果收集"毛泽东像章"。但是后来,他负责着照顾林立果的日常生活。与林立果几乎是"形影不离"。程洪珍是空军党办,也是由秘书,刚刚提上来的副主任,职务也不高。但却负责着林立果的文件收发工作,相当于林立果的"机要秘书"。李文普是林彪的贴身保卫参谋,一年365天,不离林彪左右。这三个人,实在都是是"卧底"的"最佳人选"!
其次,这三个人,确实在林彪疑案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李伟信是那个至今找不到一个目击证人的"571工程纪要"的"半个人证"。据他说,"林立果搞了571工程纪要"的草案。于是,法庭就认定确有其事!关于李伟信,还有一件特别"蹊跷"的事。就是在林立果烧毁了"空军学院的秘密据点"内的全部文件后,李伟信和他的弟弟,竟然"鬼使神差"地来到"秘密据点",并在里面逗留了一个来小时。必须指出的是,李伟信是在林立果烧毁文件后,唯一去过那个"秘密据点"的人,他意欲何为?!联想起事发几天后,那位普通工作人员王某某,在该据点中,轻而易举地从桌子上,拿到那本历经"火光之灾",仍保存完好的记录有"571工程纪要"的笔记本的事,不由使人"匪夷所思"。人们把它和李伟信的"偶然光顾""秘密据点"的事情,联系起来考虑,是不足为奇的!程洪珍有一本笔记本,据"文件"披露,也是在"秘密据点"里缴获的。该笔记本,记录了闻名遐迩的"三国四方"会议的内容。也成了"重要旁证"。程洪珍没有参加"三国四方"会议。法庭置四位"直接当事人"的证言于不顾,却采信他的笔记内容。可见,他在法官心中的地位。李文普是"林彪出逃目的地是苏联"的唯一"孤证"。正是他,提供了"林彪问:到伊尔库斯科,需多少时间"的重要情节。法庭"违反常理"地采信了他提供的"孤证"。
从上述事实中,我们看到,林彪疑案的关键情节:"571工程纪要","三国四方"会议和"林彪出逃目的地是苏联",竟然都是由这三位"小人物"提供的"孤证",来支撑的。
事情已经很清楚,中央文件那句"据陈励耘交待,这次会议,讨论了政变问题。"的话,是陈励耘在不能"客观地充分地"陈述案情的环境下,逼、供、信的产物。因此,得不到与会其他当事人的证词的支持。出狱之后,陈本人对此也翻了供。
被逼无奈,不得不作伪证,就是陈励耘当时的实际情况。在此,我们想告诉所有在专案学习班被逼作过伪证的人们:在涉案人员不能"客观地充分地"陈述案情的环境下,进行搜集证据的活动,都是非法的活动!这样搜集的所有证据,都是无效的证据!人们完全有理由推翻过去的"供诉",还事实的真实面目!
纵观林案,在好几个关键问题上,都是采用了"孤证"和"口供",作为证据。比如"571工程纪要",只有李伟信"半个孤证";林彪叛国投敌,靠的就是李文普的一句"孤证"。"三国四方会议""讨论了政变问题",也是靠了陈励耘一个人的"口供",一个"孤证"。这样办案,是违反"轻口供,重证据"的取证原则的。结果,人家一翻供,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林彪事件中,几个值得特别关注的"小人物"
众所周知,在林彪事件中,受打击最大的,是毛泽东本人。林彪事件,不仅宣告了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的彻底破产,而且彻底摧毁了毛泽东在中国人民心目中的"神"的崇高地位。为了挽回"大厦将倾"的厄运,"四人帮",在当时的"中央文件"中,凭空捏造了"毛泽东在滴水洞给江青的信",又在文件中,拼命鼓吹毛泽东在9。13前,如何"神机妙算"地躲开了林立果的"追杀",顺利"瓦解"了林彪的"武装政变"。
有一点军事常识的人都知道,所谓军事上的"神机妙算",都来自于"知己知彼",来自于准确的情报。舍此,毛泽东要成功地躲开"追杀",是不可能的。
于是,人们要问,毛泽东的"准确情报",来自何方?!毛在林彪、林立果身边,有没有"卧底"?从"文件"中,关于当时毛泽东与林立果之间"环环相扣"的,几乎是"捉迷藏"似的"惊心动魄"的斗争情节看,没有"卧底",是很难想象的!事实上,在"个人崇拜"达到登峰造极的年代,毛泽东要在林彪、林立果身边,"物色"几个"卧底",是轻而易举的!
那么,谁是毛泽东的"卧底"呢?我们的视线,很自然地就落在了那几个在林彪事件中,值得特别关注的"小人物"身上。他们就是:(1)上了直升飞机,却在关键时刻,"死里逃生"的李伟信,(2)赶到了山海关飞机场,却"鬼使神差"地没有和刘沛丰一起上256飞机的程洪珍,(3)从林彪逃往机场的座驾上,"突然"跳下车,并自伤一枪,从而"捡回一命"的李文普。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他们都是林彪和林立果身边"重要"的"小人物"。请注意:"卧底"的最佳人选,就是这种"小人物"。因为只有"重要",搜集的情报,才有价值。只有"小人物",才具备"卧底"人物的隐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