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处调头,向中国方向返回。这个举动不是因为燃油不够导致寻找机场迫降,而是因
为林彪不想叛国,所以强令256飞机返回中国。
内容提要:
本文中笔者将要对“9.13”事件提出以下新的、不同于通常说法的核心结
论:
一、林彪在1971年9月12日夜出走去机场的汽车上没有说过“到伊尔库
茨克多远,要飞多长时间”这句关键性的话。这是林彪事件关键性证人李文普说的
该文中笔者讨论的是1971年9月12-13日发生的
事情,亦即:“林彪出走问题”。而广义的“9.13”事件实际还应该包括“谋
杀毛泽东问题”,但该文中尚未论及。现笔者整理出对这个问题的初步思考,与旧
文合二为一,也算是对“9、13”事件的整体思考。故易名为《质疑林彪“9.
13”事件》也许更贴切些。在此也向『枫华园』的盛意表示感谢。
谎话,做的伪证。
二、林彪在9月12日夜乘机要出走的目的地是广州(香港),而不是想叛逃
苏联。最终没有去往广州的原因是所乘三叉戟256号飞机燃油不足。而后来飞向
蒙古、苏联的行为应由林彪之子林立果负责。
三、256飞机在外蒙古境内没有一直飞向苏联,而是在飞到苏联、蒙古边境
质疑林彪“9.13”事件
-陈晓宁-
2001年的9月13日是中国当代史上的重大事件--林彪“9.13”事
件三十周年,笔者经过长期严肃的分析后认为本案存在多处重大疑点,所以特作此
文。笔者将本着严肃,认真,研究的态度对“9.13”事件进行全新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