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三、难忘的岁月(1968-1972年)
毛泽东和林彪可不是两个一般的普通人。他们双双把持着中共政坛,领导着占世界1/4的人口,主宰着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他们的一举一动,对国内,乃至国际局势,都会产生出极大的影响。
在“九大”以后的两年间,他俩的关系由亲密战友演变成不共戴天的政治仇敌。因此,先回顾一下这几年的历史,研究一下这期间发生的一系列重大事件,就能从这些事件中摸索出一些值得研讨的东西,才能将一些断断续续的线索连贯起来,才能将杂乱无章的头绪整理清楚,这对弄清事件的真相是不可缺少的一步。
从1968年到1972年,笔者根据这5年发生的一系列的人和事,分别按“中共国内”、“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苏关系方面”、“中美关系方面”和“中日关系方面”五个方面作了简单的归类,希望通过列举出来的这些历史事实,结合当时的国际背景,来深入了解“9.13”事件的真实起因。
(一)、中共国内方面
对这个指控去量刑定罪,若依法办事就是毫无根据的信口开河,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没有事实就不能定罪,这是法律的基本常识,即使有犯罪企图,但最终没有形成犯罪事实就不能定罪。在“9.13”事件中,毛泽东没有受到一处伤害,林彪也没有当上国家主席,这两条都是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毛泽东、邓小平是根据什幺事实来给林彪定罪?而且还能据此叛处“四大金刚”近20年的徒刑。
用同样的道理,林彪虽然到了蒙古,但事实上没有到达苏联,“企图叛逃苏联”是凭空假设出来的,毫无事实根据,用虚假的事实来量刑定罪是不合法的。很显然,以“野心家、阴谋家、叛徒、卖国贼”
的罪名来处置林彪集团,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永远都不可能令人信服的。
另外,最值得质疑的就是对和林彪一起叛逃的四位256号机组人员:潘景寅、李平、张延奎、邰起良,不知道依据什幺证据,就否认他们是帮助林彪叛逃的帮凶,还分别颁发了《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由此可见,官方以假设的证据去分析定案,都经不起推敲,是站不住脚的。下面就是给潘景寅家属的《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其它机组三人同):
潘景寅同志于1971年9月13日在蒙古温都尔汗随飞机坠毁死亡,特向各位亲属表示亲切的慰问。望化悲痛为力量,为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而努力奋斗。
1968年9月1日,随着新疆革命委员会的成立,全国(除台湾省外)29省、市、自治区全部成立了革委会,随着“全国山河一片红”的高潮出现,文革运动迅速转入消退期。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1981年12月23日对林彪反革命集团的量刑定罪,官方举证的疑点实在太多,前后矛盾极端对立。但是,历史就是历史,历史不是个人意志的产物,林彪死亡的真相只有一个而别无其它。因此,笔者作为一个中国老百姓,借鉴中共官方和世面上流传的各种“说法”,对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罪恶行径,斗胆地谈点个人看法。
有结果必有原因
“9.13”事件是正、副两个统帅之间的斗争结果,一个死在蒙古的温都尔汗,另一个大权在握而稳坐北京;一个从此身败名裂,另一个又一次赢得了伟大的胜利。这个结果真是如此吗?其实,这劫中定数都局限在一个简单的表面上。有结果必有原因,有原因必有结果,因此,笔者认为:如果不去分析斗争的起因,不了解二人的关系演变史,不掌握当时千变万化的国内、国际政治局势,仅凭空猜测,是无法透过表象看到问题的实质的。为了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我想应该从起因谈起,这首先就要了解毛、林二人在历史上是怎幺走到一起的?又是怎幺变成最亲密的战友?在这期间他们二人都在想些什幺、做了些什幺事情?只有弄清了这些问题,才能找出他们为什幺会反目为敌的真实起因,才能得出一个真实的“9.13”结果。
对毛泽东一生的丰功伟绩,由于被中共官方宣传了几十年,已经达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程度,所以本人就以林彪的一生为主线,结合二人关系的演变史,先回顾一下难忘的多灾多难的那几年历史——难忘的岁月(1968-1972年)
创建时间:200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