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8、人皮X案
黎绪不吱声,一想到以后查案过程中还要跟常坤打交道,头就更痛,她受够了他一碰到点什么事就开始谁都不信任的脾气,警察的身份不能作为他有这种死脾气的借口,所以她烦透。
接着,何志秦又告诉她另外一件事,关于付宇新。虽然局里在新闻发布会上将他树为英雄,看上去是立了大功,这是给出一个交待,也是树立公安形象所需要的。但实际上,领导对付宇新当场击毙陈乔斌的行为很不满意,认为应该留活口。
黎绪听着真是要气死了,她是没在现场,没亲眼看见事态有多紧急,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十分百分千万分危险。陈乔斌都能当着持枪警察的面生生将于天光给杀害,还能有比这更糟糕的局面吗?这时候都不一枪把他崩死,难不成还要等他再弄死几个?
何志秦安慰她,说常坤费了很多口舌还打书面报告维护付宇新,说当时情况十分危急,不当场击毙的话难保不生另外事端。
她稍微好受了点,但还是对上面领导十分排斥,觉得这世界上有些人的思维真是不可理喻。当然,她后来知道是她对付宇新的感情影响了判断力,实际上如果非要揪的话,他朝陈乔斌开的那两枪确实有待验证。
这就是我一直很想打听的“人皮X案”,但只是其中的一件,而且不是第一件也不是最后一件。
之前百合中路我亲眼看见的那个现场,也是“人皮X案”的其中一件,所以当时还没有展开调查,就被“上面”接管,连提都不许我再提起。
黎绪把柴进背部的照片和于天光背部的照片放在一起对比,再仔细看法医出据的报告,上面明明白白写着割皮是死后行为,两块被割去的皮大小很相近,一块长10厘米,宽6.8厘米;另外一块长约9.7厘米,宽约7厘米。
黎绪实在看不懂这是什么意思,问何志秦于天光背后的皮肤是怎么被割下的,是连衣服一起割的还是脱掉衣服以后割的。何志秦说是先把衣服割烂,露出整个背部,然后找准位置割掉那块皮肤的。
何志秦把两张特写照片推近到黎绪面前说:“两个位置几乎相同,可见不是随便哪块皮都一样,而是特定要割这个位置的皮。我们推测恐怕是他们两个人背部的这个位置,都有一样特殊的东西,比如痣、胎记、或者纹身,但是仔细对比过他们的DNA图谱,两个人完全没有血缘关系。考虑天底下两个毫无关系的人在身体的同个部位长一模一样或者相类似的痣或胎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觉得纹身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这两个人真的在身体的同一个位置有相同或者类似的纹身的话,他们之前肯定就有某种联系,所以现在我们在跟进这条线,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什么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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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绪知道有些秘密的教会或者黑帮组织之类是会要求成员在身体的同一个位置纹代表性图案,如果有人判逃或者触规,会受到严厉惩罚,并将纹身抹除以表示开除的意思。柴进是谁他不了解,但于天光会是这种情况吗?说白了其实她也不了解,所以一切都成了未知,很迷茫。
她还是很在意墙上画的那只打了X的眼睛,因为阴森森的很恐怖,像是有某种诅咒的意味在里面。她问常坤在于天光死亡的现场,或者他尸体到过的地方附近有没有发现过那样的眼睛。何志秦说他们一发现两桩案子有连结的地方就立刻找了,没有找到,所以那只眼睛属不属于某种标志,暂时还未可知。
于天光死于陈乔斌之手这点毋庸置疑,所以,两件案子绝对不可能是连环凶杀,但两个受害人背后割掉那块皮的位置和大小几乎一样这点也不能否认,可见两件案子之间肯定有个他们没发现的共同点。
前面的事情刚刚因于天光留下的一本药谱而有点眉目,后面的事情又因为于天光背部丢失的一块皮肤而变成一团乱麻,黎绪那时候有种生不如死的感觉,头疼欲裂。
何志秦说常坤调到省厅,重新接管柴进的案子,因为两件案子的状况他都了解,是最合适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