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边荒城
软,裤裆下发出骚臭的味道,腥热的**滚滚流下。
“这是谁的佣兵,快把他带走,别让他在这里丢脸。”军官大喊道。
走出两个精灵族的战士一脸惭愧的架起同伴快步离开。
“这座城市比帝都稍小而已吧。”王旷叹道,“想要在边境盖成这样的城市,花费了多长的时间?一百年?两百年?还是五百年?”
“一千年,公爵阁下,”随身的军官听王旷提到这儿,内心充满了自豪,“这里原来叫荒城,在克诺斯王国成立后,变成边境,才改名叫边荒城。”
“哦?”王旷感兴趣的问道,“那之前为什么要叫荒城?”
“建城之初,这一百里外跟奥斯曼一样,都是了无人烟的荒漠,边荒城这里原是水草丰美的河滩地,最早是一座城镇,随着沙虫的美容效用被发现,还有沙晶石能用来做打磨兵刃的淬火材料,才慢慢的繁华起来。盖城的时候被人称为‘荒漠上的明珠’两三百年后,就简单的叫成了荒城。”蒂娜娓娓道来。
军官敬佩的看了她一眼,比他还要熟悉边荒城的历史,不由得他不佩服。
“看起来阿西莫夫公爵挺忙啊。”王旷微微一笑说,“告诉我他的庄园,要是他不愿意见我的话,我可以去见他。”
“是!”军官不敢不说,就算是远在边荒城,每一位军官都清楚这位公爵阁下的来历。
年逾七十的阿西莫夫公爵站在庄园三层的窗口前,远眺着极远处的天际,那里扬起的尘土像是一团巨大的雾团,让他的眉头紧紧的皱着。
在帝都发生的那些事他也略有所闻,以他对达菲的了解,倒是不大可能像他说的一样,丽贝卡他是知道的,那个女孩看起来很调皮,其实心里随着莫斯特的父亲去世后,早就上了一把锁,锁得严严实实的,谁都无法拧开。
“罪恶啊!”阿西莫夫摇了摇头,要不是他曾是奥多姆的宫廷教师,放走达菲的事,他死活都做不出来,这是当着达格尔大神的面放过罪人,是要下地狱的。
“我有信心让奥斯曼变得比边荒城更好。”王旷轻笑道。
蒂娜和路加都确信的点头。
普通人还不知道阿莱德堡的消息,城里靠外的小商小贩全然不懂得金睛兽的危险之处,反而是到了商业交易区的繁华地带,让那些有见识的商人们方寸大乱,四散而逃。
无论是精灵族还是人类在金晴兽这种六级魔兽前还是显得太渺小了,有慌乱中失手射出羽箭的精灵射手,被小乖一掌拍落,接着怒视过去。
那人吓得双脚发
“领主大人,按您的吩咐将达菲王子送出了城外,还有,代理人阁下来了。”管家走到阿西莫夫的身旁说。
他不喜欢别人称他为公爵阁下,领主的称呼更合乎他的心意。
“该来的终归是要来的,《圣诫》里说‘就算是再灵敏的燕子也逃不开被暴风雨打湿翅膀的命运’,把他领到这里来吧。”阿里莫夫转身道。
管家钦佩的走出去,公爵是虔诚的信徒,他能熟记每一句《圣诫》,将整本《圣诫》倒背如流,并能做完美的引用。
在年轻的时候,阿西莫夫可是上流社会的宠儿,迷恋他的贵族小姐能从帝都排到边荒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