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世间有捷径,只是己不知。
【玛德,妖都长这么好看?我能不能养一只?】
【楼上的想法也很刑。】
弹幕颜值即正义,但秦陌却不是这样想。
枣树养的好它是会聚气,这并不代表它有了妖身是件好事,维持妖身需要消耗灵气光是这一点秦陌就养不起。
做一棵树老老实实当工具不好吗?非要想着化形?
“我去你大爷的。”秦陌一脚踹飞林凡目光落向笼子里蜷缩在角落的小女孩。
女孩娇小可人,圆润的弓足并在一起半个小脑袋埋进腿里,一双水灵的小眼睛打量着秦陌等人。
“妖?!”
林凡、晨思雪:“妖?”
闻声小女孩再次往角落缩了缩身子。
因为它的本体是枣。
就目前来看,把它拿去泡酒是收益最大的解决办法。
“我已经给兰兰打电话了,这种事我觉得应该让她知道。”晨思雪挂断电话抱着树妖站了起来。
秦陌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回话。
什么叫这种事?孩子又不是我……
十几分钟后,三个人带着那只妖回到家里客厅,经过深思熟虑秦陌缓缓开口。
“既然是我种出来的,就应该我拿去泡酒。”
闻言小女孩缩在晨思雪怀里的身子止不住的颤抖。
【很好,我觉得道长说的很刑。】
【确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