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5.郑秀妍的“男朋友”
带新人的惩罚早就已经结束了,叶蓝可没有勤快到主动出门的地步。
而李顺圭跟权侑莉的综艺也已经开始正式放送了,据第一期的收视率来看,节目的效果还算不错。
虽然比不上叶蓝在的家族诞生,但是在同期的节目里也算是出类拔萃了。
并且节目在叶蓝出镜的那段时间到达了顶峰。
理所应当的,在出道时叶蓝跟李秀满签订的20年长约自然是作废了。
不过对叶蓝来说倒没什么区别,反正她也没有离开公司的计划。
她不是知恩不图报的人。
合同的改签也是很顺利,签订日自然还是按照她们出道的那天算起。
只是年限都是清一色改成了七年。
整个十月也是在叶蓝无所事事中悄然度过。
不过月底的时候还是发生了一件不小的大事的。
七月底的时候东方神起向S-M发出的状告书在十月二十七日终于是有了定论。
结果让S-M难以接受。
最后东方神起除了沈昌珉和郑允浩以外,三人离队。
也就是说,在2014年她们要选择是否和公司续约。
不过时间距离2014年还有整整五年之久,女孩们都不是很在意新合同的签订。
毕竟分成还是跟之前一样,即使她们现在已经这么火热了。
合同修改完,叶蓝再次带着妹妹们浩浩荡荡的回宿舍。
难得休息一天,叶蓝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公司里。
并且不用赔付任何违约金。
同时,艺人保护法也是跟着一起出台。
28号早上一大早,叶蓝带着九个妹妹早早就来到了公司。
今天她们要重新签合同了。
按照艺人保护法中所述,艺人的合同年限最长不超过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