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那你最好,现在杀了我
火焰凭空泛起勾勒,一只形态虚幻的哈士奇,迅速聚成了。
太是兴奋,火焰狗身又是临时捏造的,哈士奇腿脚不灵光,不会正常的狗跑了。它人立站起,挥着俩前爪,摇头摆尾地跑去,边跑边喊:“大鸟!大美人!本哈好想泥俩!”
在他最辛苦之时,妻子洛云依穿梭星空而来,且是美救‘英雄’于艰险。
这与他俩第一次见面,对方非要至他于死地,是恰恰相反。
“吟、吟!”
认出了温千岚,晴雨灵鹤欢跃地挥动翅膀,连连鸣叫。
它已是银瞳妖仙,模仿人言是非常简单的本事,只是太过喜悦,它忘了说人话。
此些年来,一有空闲即会想起的人,他怎会认之不出。
青年时相识,久历风浪,一同踏入武王,拜天结发,悠然相伴数十载,种种,他是历历在目。
于转生地分别,时隔四十余年,竟这样,稀里糊涂地重逢了。
温千岚的自语声不大,洛云依听闻,清瘦的身子却是一颤,灵韵双眸,眼波如水微恙抖动。
“夫君……”她低声呢喃。
在紫星上待了几十年,它是闷的翻白眼,鱼没得吃,还没得人和它玩儿,只有枯燥的修炼。它特别怀念在古武观的日子,特别想念温千岚和二狗子。它都突然觉得,二狗子是条大好狗,尽管狗又蠢又烦鸟,但至少给它偷鱼吃。要不是找不着路,它想偷偷溜走,独自去找温千岚了。
“咦!大鸟!咦!大美人!”
昨日被打晕的哈士奇醒了,兽纹的它,翻身打滚要化实于外。
奈何正值藏星,它离开不了。
呼。
“云依,你真是云依!”温千岚是难以自信。
这惊喜,来的真真太突然。
此些年,他勤勉地修炼,尽力地猎取资源,就是为了早早离开雪蛛星,去寻回妻子洛云依。至于什么灰瞳、银瞳,三系同修,充其量,是他去寻回妻子的力量与手段,对他而言,追寻巅峰,没那么重要。他本以为,此条路会很漫长,长到千年、万年,甚至一不小心路就断了。
他有曾想过,洛云依或许会来找他。
仅是他不敢去期盼,怕失望,他没想到,竟真的会有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