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完·
而是希望想写自己想写的。
有些矛盾的是,当一本作品变成商品时,到底创作的意图该偏向哪边?写读者喜欢看的?或者是写自己想写的?这似乎是一个早巳存在许久的
问题。
在这种想法上,我迷惑了很久。甚至不知道自己平时是站在哪一边?
然而,其实仔细想想,难道我自己不是读者吗?我难道不是自己作品的观众吗?虽然有些牵强,也可能有些单纯。但是我觉得,与其决定自
后记漫长的十五集,让人想自残的一百余万字,如今总算画上了一个类似句点的符号。
很感谢看完这整部书的人,虽然我很怀疑你们的毅力已经超过了正常人类,但是真的非常感谢。
这算是我目前最长的一部作品吧,坦白说,我希望往后也是。简单来说,我下次大概不会考虑写超过十集的长篇小说了。
这段不长不短的时间里,可以让人思考很多事情,我曾经困惑过,也曾经自以为毫无疑惑过,当然灰心的次数也实在不少。写这本小说的
感觉,就像是上素描课时,明明是要画出老师要求的花瓶与花,结果我总是画出水桶与树枝的感觉一样。总觉得很多想表达,但写出来却不是
己站在某一边,我要试着去兼顾,让读者喜欢看的就是自己想写的,让读者们喜欢看自己想写的,听起来很难,但往好处想,至少这么想的同
时就代表这并非是个无解的问题。
那么一回事。
也许是因为这个缘故吧,在这一部书中,我曾经尝试许多种新的写法,因为自己实在不喜欢太过理所当然的事物。
理所当然的主角变强,理所当然的与魔王决战,总觉得有时候故事写得好累,因为必须写这么多理所当然的事物来,让人有种无力感。
而在这份无力感之下,我曾经逼着自己照某个速度去写,但最后,终究不得不去停笔思考。
自己写小说的目的其实很单纯,只不过是想写罢了。只可惜,当我把写书当成一种义务后,心中却产生了一股排斥。但那并非是不想写,